1.目的:
确保厂区、车间和仓库影响产品安全的老鼠、害虫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确保产品的安全。
2.权责
2.1品管部:负责厂区老鼠、害虫的捕灭、预防和检查工作。
2.2相关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的老鼠、害虫捕灭工作。
3.内容
3.1设施要求:
3.1.1公司车间、仓库、厂区内外围区域根据情况均应设有不同的防虫防鼠设施,具体有:灭蝇灯、挡鼠板、捕鼠器(鼠笼)、风幕、防蚊纱窗、地漏网等等,并根据情况适当摆放。具体依《防虫防鼠设施放置平面图》,各设施均应保持正常并由专人进行定期检查。
3.1.2公司除日常对害虫害鼠进行机械捕杀外,每月由外部专业消杀公司进行1~2次的药物消杀,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采用药物进行消杀
3.2机械捕杀:
3.2.1老鼠的防治与捕杀:
a事先观察老鼠的活动要道,选定捕鼠器(鼠笼)的摆放位置,捕鼠器(鼠笼)及诱饵必须固定不易移动,日常检查过程中不应发现有诱饵遗失或外露在捕鼠器(鼠笼)外面的情况,诱饵不应为颗粒状。捕鼠器(鼠笼)应放在仓库、车间入口、货物、人行通道两边2米处与通道或门平行且紧贴墙跟。外围不超过8米应设一捕鼠器(鼠笼)。
b挡鼠板应在下班时及时放下,下水道的防鼠网应随时保持完好清洁。
c所有捕鼠器(鼠笼)及投放的诱饵应注意检查更换,及时清理并作好记录。
3.2.2蚊虫的防治:车间、仓库入口均应设有灭蝇灯、胶帘或风幕,灭蝇灯应离防护的产品3米远、离裸露的产品10米远且不能置于货物及人员通道的正上方,以免死的蚊虫落入产品造成污染,灭蝇灯的灯泡每年至少换一次。胶帘、风幕设施均应保持正常,胶帘保持封闭且不能随便挂起。
3.2.3公司厂区内与生产区域相通的窗户均应设有纱窗且完好无破损,不能随便开启,没有纱窗的窗户严禁开启。
3.3药物消杀:
3.3.1公司必须指定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定期消杀工作,消杀公司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消杀操作人员的许可证书、公司的赔偿保险证或合同等基本资料,另外还需提供用于我司的杀虫药品的相关资料如:药品名称、相应机构的批准资料、各药品的MSDS资料、药品标签(原件或复印件)。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3.3.2消杀公司完成每次消杀工作后必须出示本次消杀工作报告,包括:消杀区域范围、消杀日期、使用杀虫药品名称、各药品的使用浓度及方法、虫害活动情况评估及相应的问题纠正行动。
3.3.3每次药物消杀前由公司行政部通知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的卫生防护工作,消杀结束后做好清洁工作,防止药品污染产品。
3.4管理要求:
3.4.1公司品管部每月初应作好本月的杀虫灭鼠计划,包括:计划杀虫时间、计划检查时间、计划检查范围等。见每月《杀虫灭鼠计划表》
3.4.2必须建立所有杀虫灭鼠设施的清单,对各设施进行编号并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4监督检查
4.1每周由品管部对杀虫灭鼠设施进行检查并填写《杀虫灭鼠设施周检查记录表》,检查的设施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5%
4.2品管部每周对杀虫灭鼠的效果进行检查,填写《杀虫灭鼠效果周检查记录表》及《害虫害鼠活动趋势报告》